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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2021年第三季度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的通知
1970-01-01 08:33

各位考生:

根据目前国家和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规定和要求,为顺利做好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面试资格审查

(一)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6:00时。

2.资格审查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长寿区桃花文苑西路2号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 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岗位要求提供专业方向的,本人需提供证明学习专业方向的证明材料。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比如: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其他资料)。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必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具有相关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见简章附件3)。

5.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

资格审查时,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人选递补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于2021年9月1日下午15:30时前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超过2人次),若进入资格审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递补。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当天须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指参加8月31日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出示8月29日及以后采样的核酸阴性报告,以此类推。

2.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的每一环节,应在当天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上述证明或健康码,测量体温。同时,自备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可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3.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相关环节:

(1)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进行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和未划定中高风险区但出现本土病例的地市旅居史,以及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满21天的考生。(以上规定根据本市疫情防控政策动态调整)。

(2)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进行当天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或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或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其他事项

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各个环节中,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执行。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发布补充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中“招考录用”专栏“人事考试”栏内相关信息。

 

附件:长寿区2021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员名单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6日

附件下载:

附件:长寿区2021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原文来源: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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