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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2023-12-29 14:27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106号)文件要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笔试将于3月9日举行,现将云南省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云南省户籍或持有效期内云南省居住证的人员,或在云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可在云南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非在校生在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所在地报考。

(二)在云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云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三年级的在校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报考各类别教师资格考试。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毕业前不得报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时间及考试日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1月12—15日,15日17:00截止

2.网上审核:1月13—16日,16日17:00截止

3.网上缴费:1月17日24:00截止

(二)考试时间

考试于2024年3月9日举行,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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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要求,自2021年6月起,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的考生,笔试仅开考科目一和科目二,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结合面试一并考核。“日语”、“俄语”学科结合我省实际,暂不开考。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笔试、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第一步:登录、注册

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注册、报名。注册时需进行手机核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并接收短信验证。所有考生(含曾参加过笔试的考生)均需进行注册,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需完整显示考生头部和双肩,不得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请勿使用生活照、过度美颜的照片,不得经过Photoshop等工具处理,否则易造成系统实人比对不通过。照片图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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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上传的电子照片将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第二步:选择考区及考试科目

网上报名时应选择考生本人户籍、居住证或在读学校所在地的州、市考区报考,其中以下考区有特殊说明:

昆明市: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安宁市、晋宁区、嵩明县的考生,请选择所在县(市)区的考区报考;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富民县、禄劝县的考生只能选择禄劝县考区报考;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石林县、宜良县的考生只能选择宜良县考区报考;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东川区、寻甸县的考生只能选择寻甸县考区报考。

曲靖考区: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宣威市、会泽县和富源县的考生只能选择宣威考区报考,在曲靖市其它县区的考生只能选择曲靖考区报考。

 (二)考生信息审核

考生信息审核时间1月13—16日,16日17:00截止,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在网上进行。审核期间,考生应随时关注网报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时段内按审核意见重新选择填报等待审核,或按审核意见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审核,也可联系所报考区咨询(咨询电话见附件1)。

(三)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即可缴费,截止时间1月17日24:00,逾期不能缴费。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请考生在缴费截止前关注确认。缴费前请再次确认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考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

注:根据云价收费函〔2016〕58号文件精神,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

四、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3月4—9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4月12日起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考区所属招生考试机构,填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提出复核申请,成绩复核仅核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五、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未获得教师资格证前)须保持个人信息的连续一致性,擅自通过户籍部门变更姓名或身份证信息,会造成考试成绩前后不能关联、无法参加面试等后果。

(二)非首次报考且需保留笔试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需特别注意检查所填写信息,特别是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因前后信息不一致引起的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不能关联、无法参加面试等问题。

(三)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及经济损失等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五)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合格证查询”链接入口下载打印。

(六)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阅。

(七)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精神,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 考生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取得科目201A、202A 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附件:

1.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笔试)各考区咨询电话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2024年12月20日

原文来源: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附件下载

1.1.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笔试)各考区咨询电话.pdf

2.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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