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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筠连县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第二次递补资格审查的公告
2023-12-12 10:12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我县部分岗位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出现的空缺进行第二次递补,现将筠连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次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递补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12日(8:30-12:00,14:30-17:00)。

递补资格审查地点: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力资源股(筠连县筠连镇煤都大道402号1幢)。

二、递补资格审查对象

详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报名信息表》2 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无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招聘出现的缺额,在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按规定时间进行,过期不再递补。

(二)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发改价格[2017 ]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第一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三)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五、咨询电话:0831—7728456。

附件:筠连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次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1日

原文来源:宜宾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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