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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市阎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安排的公告
2024-04-30 18:56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要求,现将阎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西安市人事考试网于2024年4月29日发布的《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至5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8:00时前。

三、资格复审地点

西安市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西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二)西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笔试准考证》。

(三)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相关学历学位证明,具体为:

1.国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国内高校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考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内容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预备时间、转正时间等信息。

(七)凡是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开发区)、“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必须提供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具体如下:

1.市级及以上部门的公务员(含参公)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区(县、县级市)级部门的公务员(含参公)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截止2024年12月31日在本单位或当地其他机关累计工作不满5年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注明当年招录时,报考岗位未规定服务期限;

2.市属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区县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发区事业单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须注明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已满;

4.“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须注明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

以上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凡隐瞒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报考的,无论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聘用)资格。

注: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关于服务期的有关规定,陕西省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最低服务年限,截止2024年12月31日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视为无效。

(八)除(七)项以外的其他人员须提供2024年以来个人档案托管机构开具的档案托管凭证或证明。

以上证件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不予退还。

五、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一)凡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持岗位所需证件及材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愿放弃。

(二)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在资格复审递补截止时间前通过报名时所留手机无法与递补人员取得联系的或已取得联系但未能在资格复审递补截止时间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所提交的资料应准确、有效,并对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由于资料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请已经参加笔试且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情形时能及时取得联系。

(五)资格复审通过后,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站有关公告信息,因未及时关注,错过后续考试安排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29-86205079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附件:同意报考证明.docx

 

 

西安市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原文来源:西安市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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