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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市碑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公告
2024-04-30 17:47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的公告》和《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有关要求,现将碑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西安市人事考试网2024429日发布的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5914:3017:30

(二)地址: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大厅三层多功能厅(西安市碑林区炮房街99号长乐坊小区9号楼)。

(三)因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空缺名额的递补截止时间:202451018:00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一)西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二)西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笔试准考证》。

(三)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历学位证明等资料按以下情况提供:

1.国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填写《承诺书》(详见附件1)。

2.国内高校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外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除上述学历学位资料外,所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提前在手机下载“学信网APP或微信小程序”、“微留服微信小程序”(能上网查询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其它APP或微信小程序均可)”,并绑定本人信息,复审现场交工作人员查验。

(五)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提供考生本人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六)系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开发区)、“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必须提供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2,按照填写说明规范填写)。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凡隐瞒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报考的,无论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聘用)资格。

以上资料复印件(或证明文件)仅需一份,请提前按顺序整理装订。

四、其他事项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二)应聘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及时与递补人员取得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

(四)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应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站有关面试公告信息,因未及时关注,造成错过考试后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询问。

 

联系电话:0298962531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西安市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430

 

原文来源:西安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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